退換貨政策

  1. 若收到商品發現內容數量不相符或其他異狀,請務必當下拍照存證,24小時內私訊LINE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會盡快協助您。逾期將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  2. 商品收到時請盡快冷凍 。下單前有任何疑慮請詢問、考慮清楚,出貨後已拆封、保存不良等人為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或是因個人因素,則無法提出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  3.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易於腐敗生鮮商品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,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所以不享有7天鑑賞期,除非商品本身瑕疵才可接受您的退換貨申請。